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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1-09

关于调整市级政府采购公证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2-13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11-21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2024-10-11

层转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

2024-07-08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2024-07-08

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4-06-04

层转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

2024-05-27

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2024-02-06

关于全市分散采购项目纳入“苏采云”系统实施的通知

2024-02-01

关于使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的通知

2024-01-30

关于举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的通知

2024-01-25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

2024-01-24

转发关于启用苏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的通知(苏财购〔2023〕24号)

2023-12-04
各县级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局开发了“苏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经前期系统测试、数据录入等环节,已具备使用条件。现就正式启用“管理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完成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已开通我市政府采购相关系统权限和功能,在我市从事政...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20号)

2023-12-04
各市级预算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市级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开主体及内容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含所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包括本部门(单位)上一年度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23-12-04
各县级市(区)财政局,评审专家: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苏财购〔2023〕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评审专家关注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考试和补考,培训合格的评审专家应在聘期届满前3个月内,登陆专家库上传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提交续聘申请,相关培训通知将另行发文。如有系统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281686。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2023-12-04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转发关于调整苏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

2023-12-04
各县级市(区)财政局,市级各预算单位,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6〕48号),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关于规范苏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1〕12号)中评审费作如下调整: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项目调整为:4小时以内(含)的,500元/人;超过...

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19号)

2023-05-30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率,现将市级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各采购人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流程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相关规定执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的通知(苏财购〔2023〕13号)

2023-03-24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县级市(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集采中心):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苏财购〔2023〕35号)转发给你们,请规范开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工作,确保框架协议采购的平稳有序实施。执行全市统一集中采购政策的,目前为办公用纸、空调等,采购人应使用“苏州市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暂定名)”,网址:https://chain.szee.c...